鲁教财函〔2024〕20 号
山东省教育厅
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 2024 年专项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
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 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,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力量,防范化解财 务风险,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2024 年我厅拟组织各高校 内部审计部门就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经 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等开展专项内部审计。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计范围
2021 至 2023 年度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、学校与社会力量 合作经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。其中与社会力量合作 经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类(校企合作、中外合作办学、 继续教育、培训、中外合作预科、研学)、服务事项类(安保服 务、物业服务、食堂托管经营、各类租车服务、能源合同管理、银校合作、资产有偿使用、网络服务出口、BOT 模式基础设施等)、 科研类(共建研究院或平台实验室、科研成果转化、共享成果或 设备)等事项。必要时可追溯至相关年度或进行延伸审计。
二、审计内容
( 一)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审计内容。
1.招生与就业创业情况。学校招生制度建设是否完善、执行 是否合规,就业、创新、创业政策是否落实到位。重点关注特殊 类型招生、招生计划调整、“互联网+就业”智慧平台和创新创 业平台建设使用情况,以及困难家庭毕业生、就业困难毕业生帮 扶等政策落实情况。
2.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。学校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情 况,资助经费是否存在计提不足、违规使用、结余过大的问题, 勤工助学岗位是否能满足学生需求、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临时岗 位酬金是否符合标准等。资助对象确定程序是否规范,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是否资助到位,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是否合规。
3.课程体系及建设情况。学校是否按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、 办公会研究思政课建设,党委书记及校长是否带头听课;思政课 课堂规模是否符合规定;思政课建设专项资金在预算中是否按规 定及时足额安排并专款专用;是否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 度,是否按要求提供课程并满足学生选课需求;产业教授管理是 否规范。
4.办学条件改善情况。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,生师比、生 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、生均学生宿舍面积等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是 否达标; 思政课教师、专职辅导员配备是否达到要求。
5.学生安全保障情况。学校是否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,定 期进行安全教育;消防安全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;是否关注学 生个人信息保护;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保障是否到位;公共卫生制 度是否落实。
6.学生群团组织建设情况。学校是否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并有效执行,是否为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场所和必 要条件,并配备老师指导学生群团组织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。 学校是否在预算中安排学生活动专项经费,并保证专款专用。
7.学生权益保障救济制度及落实情况。学校是否设立学生申 诉处理委员会并依规运行;学校是否建立和落实学生表彰奖励及 推荐、推免等相关制度规定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保障 学生获得表彰、奖励、转专业、研究生推免以及公派出国留学资 格等合法权益;是否对学生征兵入伍政策进行宣传并落实。
8.合作办学管理情况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(机构)是否满足 教育部规定的四个三分之一要求;校企合作项目中企业是否按照 协议约定落实教育教学任务;学校是否根据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 情况进行质量监控。
9.收费和代收费情况。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合法合规;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非营利原则;代收费项目是否坚持“零 加价”原则和学生自愿原则;学校退费机制是否完善,需退费的, 是否能够及时退费;代收教材款是否一学期(年)一结算,能够 及时多退少补;社会化保障项目,BOT 等外包项目是否存在收费 标准过高,增加学生生活负担的情况。
(二)与社会力量合作经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。
1.退出机制建立情况。经济合作事项退出机制是否健全,是 否实行归口管理,相关部门权责是否明晰,运行机制是否顺畅, 执行是否到位。
2.合作项目决策情况。学校对外经济合作事项是否按“三重 一大”制度,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决定,会议研究内容是否涉及 潜在风险、权利义务、法律责任等情况,并形成会议纪要。
3.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。是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,明 确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审核程序;合同管理是否实现分层分 类,重大合同由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;在重大经济合作 事项等重点领域,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健全管理制度,所涉 法律关系清晰,权力义务明确。
4.合作单位选定情况。合作单位的遴选是否符合国家、学校 有关规定;学校是否对合作单位资质、信誉、发展前景等情况进 行全面评估,以降低合作风险。
5.合作协议签订情况。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符合学校合同管理有关规定。合作协议中是否明确设定有合作事项退出条件、违 约责任及救济条款;设定退出条件时是否明确划分退出责任,确 保权利义务对等公平。
6.退出机制的触发。归口管理部门或承办单位是否定期评估 政策变化、项目运行、资源利用、行业发展、合作伙伴状况等情 况。因条件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执行时,归口管理部门或承办单位 是否及时识别并进行退出风险评估(如声誉受损、资金赔偿、资 源浪费等影响或损失),是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启动退出程序,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合法权益。
7.退出机制的执行。学校是否针对合作事项的不同特点实施 相应退出流程,退出流程是否包含了汇报、决策、执行、监督、 资源清算与分配、后续处置等程序。程序执行是否遵循公平、公 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学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;需要注销的事项 是否依法及时办理;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是否依法依规追责问 责。
三、工作要求。
( 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,从落实管党 治党主体责任、维护学校利益和学生权益、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 水平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高度,充分认识此次内部专项审计工 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支持学校内审部门独立开展工作,按要求 如期完成任务。
(二)确保工作质量。各高校内审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,深 入摸排学校实际情况,科学制定实施工作方案。鼓励学校自行组 织开展审计工作,确需聘请第三方机构的,学校内审人员必须融 入外聘团队全面参与。每项审计任务结束后,学校党委要听取内 审部门的审计意见,研究向我厅报送的审计结论、已整改事项和 下一步整改任务、措施。
(三)抓实问题整改。学校要抗牢整改责任,对于专项审计 中发现的问题,要即知即改,尽快完成整改任务。同时, 要举一 反三,健全制度、堵塞漏洞,推动源头治理,杜绝屡审屡犯。
(四)按时报送报告。请各高校 9 月 30 日前完成上述专项 审计任务,并将审计结论、整改报告及附表、学校党委听取专项 审计情况汇报会议纪要等上传至山东省教育财务数据管理平台 (网址 https://jyzj.sdei.edu.cn/cwsjgl,上传文件包括盖章 PDF 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)。平台登录名及密码另行通知。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高校此次专项审计过程、效果、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,并组织成果展评。联系人:潘文娟,联系电 话:0531—51793728 ,邮箱:sdgxsj@shandong.cn。
附件:1.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表
2.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制度建设清单
3.学生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指引表
4.2021—2023 年度已退出合作经济事项情况表
5.2021—2023 年度执行中合作经济事项情况表
6.与社会力量合作经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专项审计制度建设清单
7.与社会力量合作经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专项审计成果统计表
8.与社会力量合作经济事项退出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专项审计指引表
2024 年 4 月 9 日
上一条:关于提报2024年度工程结算项目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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